热烈欢迎
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院
评审专家团莅临指导

太阳成集团tyc411团委、员工会

经济统计学招生咨询qq群

你所在位置:   首页  员工工作  规章制度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太阳成集团tyc411辅导员管理办法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5-04-20 访问统计: 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辅导员是指在学校从事员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是学校开展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骨干力量,是学校员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部分。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二条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积极教育和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加强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认真扎实地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做好形势与政策方面的教育。

  2、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每月开展一期教育活动,培养员工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员工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员工处理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做好活动的策划和总结。

  3、深入员工,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政治状况,把握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引导和教育,化解矛盾冲突。每周完成一篇至少300字的员工思想动态简讯,上交相关学院领导。

  4、主动学习和掌握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与服务育人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与水平,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员工工作方面的文章。

  5、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系统性的工作调研。通过经常深入课堂和宿舍,全面了解和准确分析员工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二)、学风建设工作

  1、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班风、学风建设,开展道德法纪教育,树正气,讲团结,营造健康向上的员工集体氛围,定期检查员工上课情况并记录,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道德法纪及安全教育的讲座或活动。每月须至少听课8次、走访宿舍8次、谈心谈话4次、召开班会1次。

  2、指导协调班主任组织员工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每学期两次以上,指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养成求实、严谨、科学的作风。

  3、及时掌握员工的学习情况,协助任课教师抓好学习纪律,及时反馈员工的学习情况给任课教师。

  4、做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工作,组织员工参加学校入学教育、开学典礼、军训等工作。

  (三)、员工就业指导工作

  1、协助学校就业指导工作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就业政策和法规,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让所有毕业生都能了解学校、广东省及国家的各项就业方针政策和办法措施。

  2、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如就业指导课程、各类有关就业的培训、竞赛和讲座,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3、配合学院完成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务。

  4、热情接待用人单位的来访,收集、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根据用人单位的录用要求,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表现,配合用人单位做好政审工作。

  5、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和档案整理工作。

  (四)、员工课外活动组织工作

  1、指导员工党团组织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员工骨干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切实加强班集体建设,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充分发挥员工班集体在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团队作用;做好员工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

  2、注重员工科学人文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指导员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

  3、指导员工自觉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从中培养员工的公德意识和服务奉献精神。

  4、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学校大型活动,保证出勤率。

  (五)、员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员工自我调试和承受挫折的能力。

  2、积极关注、关心心理问题员工,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并做好记录。

  3、组织大一新生参加全校的心理测评,辅导员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评估意见,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跟踪回访,并将回访结果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六)、其他日常员工工作

  1、做好对员工的关心和帮扶工作,每位辅导员平均每周与员工谈心6个小时以上,并做好谈话记录,特别要关心学习、生活上有困难或生理、心理方面有障碍和疾患的员工,防止出现极端情况。学院主管领导不定期抽查辅导员与员工的谈话记录。

  2、做好员工稳定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尤其是在特殊时期要及时搜集、传递信息,参加值班、及时到位并按学校的要求切实发挥作用。

  3、加强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员工家长的联系,每月向班主任、任课老师了解一次所管辖的员工班级的情况和员工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总体情况,做好记录,并给出建设性意见;每学期要通过各种方式与重点及需要进行家校交流的向员工家长汇报员工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

  4、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员工勤工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顺利完成学业。

  5、抓好分管年级、班级的综合测评及评先评优工作以及违纪员工处理的教育工作,做好困难补助评定与发放工作,协助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6、重视员工宿舍的建设,按学校有关规定与员工同宿,具体规定另行制定下发。关心员工生活和人身安全,组织员工搞好环境卫生,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员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7、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兼任员工党支部书记、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并承担部分《形势与政策》、《心理健康教育》、《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老员工社会实践教育以及党(团)课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太阳成集团tyc411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