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党总支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领导党支部的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员工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第二章 党总支岗位职责
(一)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党总支日常工作,协调党总支各委员的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主持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研究党总支工作,负责拟定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2.及时传达公司党委及有关党组织的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定期向公司党委汇报工作,每年至少向本公司党员大会汇报一次工作。
3.会同经理就院内重大问题(如发展目标、学科建议、教学改革、科研规划、团队培养、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等)组织讨论,提出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院行政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起保证监督作用。
4.做好公司党政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考察工作。
5.负责抓好全公司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及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院业余党校的工作。指导做好党支部的工作。负责教职工的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学习。
6.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在“三育人”工作、民主管理及为群众办实事,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工作的积极作用。
7.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带头搞好勤政廉政建设。按公司党委规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1.在公司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主管院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员工党支部的建设工作。定期向公司党委主管领导和公司党总支汇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2.分管院团总支和班主任工作。定期召开院员工工作和班主任工作会议。指导团总支、班主任做好员工工作。负责对班主任及员工政工干部的考核工作。
3.抓好员工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做好员工建党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发展工作。
4.经常深入员工班级、寝室,调查研究,关心员工的学习、思想和生活,分析研究员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
5.负责全院员工的奖学金评定工作,负责组织招生、迎新及毕业生分配工作。
6.完成公司党总支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党总支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在公司党总支的领导下,了解和掌握党委的组织状况及党员的思想情况。提出党总支年度组织工作计划并进行年度总结。
2.定期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3.正确把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指导各支部做好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及发展工作。
4.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提出表扬和推优的建议。
5.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编造党员名册,定期完成党员统计。检查、督促各支部做好党员登记、党员评议和收缴党费等项工作。
6.完成公司党总支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党总支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在公司党总支领导和公司党委宣传部指导下,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拟定宣传教育工作作计划并进行年度总结。根据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要点,针对本院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经公司党委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2.负责院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院情的发布工作。负责院橱窗党务工作宣传栏的定期出刊工作,组织院教师撰写宣传稿件,采各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指导师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指导工会、团总支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4.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党委布置的其它宣传教育工作。
(五)党总支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1.在公司党总支的领导和校纪委的指导下,协同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2.听取党员意见、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3.负责检查党员干部和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同各种违反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调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并向党委提出处理意见。对已受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和帮助改正错误。
5.了解掌握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完成公司党委和学校纪委布置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三章 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的规定
(一)为加强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凡是要求加入党组织的同志,本人必须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三)党支部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志,要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研究是否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党支部确认入党积极分子后,报公司党总支备案。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五)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考察、培养和教育工作。
1、党支部对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培养工作,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他们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
2、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意见填入《登记表》。
3、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讨论,通过者列为发展对象,并对其进行政审,政审的重点是:
(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态度;
(2)本人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党组织向党内外群众了解情况;
(4)党组织对直系亲属政历和表现进行函调。
4、党支部对发展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
5、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发展对象报公司党委批准、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方可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六)由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期间,党组织必须做好相关工作。
1、申请入党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人担任,也可由申请人自选或组织推荐其他党员担任。
2、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政治思想、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学习工作经历,向他(她)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2)指导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自己的意见,负责向党组织介绍情况。
(3)申请人按组织程序,批准成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还应担负继续培养教育的责任。
3、党员大会讨论组织发展工作,要严格地按党章程序办理,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支部大会上的发展程序:
(1)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情况;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4)与会党员进行发言;
(5)与会正式党员表决;
(6)被发展人表态。
4、公司党总支指派专人进行谈话。
5、公司党总支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6、公司党总支审议同意后,报公司党委审批。
(七)经公司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公司党总支和其所在党支部要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工作。
1、公司党总支应及时将公司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
2、预备党员按党支部的安排,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按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3、预备党员必须按照党组织的安排进行入党宣誓。
4、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选送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至少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谈话。
(八)预备党员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具体程序为: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党支部支委会审查;
4、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5、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报公司党总支审查;
6、公司党总支审查通过后,报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http:/uploadfile/2020/0420/20200420111134154.doc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公司党总支
2020年3月